長照 3.0 新制對照表(持續更新)
長照 3.0 分三波上路,每一波都改寫規則。這張表持續更新,標示資料版本日期——書籤存起來,申請前看一眼。
| 上路時間 | 新制重點 | 對照顧家庭的意義 |
|---|---|---|
| 2025/9(第一波) | 聘外籍看護工的家庭,可在原核定額度內使用日間照顧與家庭托顧;社區交通接送(BD03)納入身心障礙日照、每趟 100 元調高至 115 元(原鄉、離島 120 元調高至 140 元);營養照護(CB01)改為 3 次一組合 4,500 元;居家喘息(GA09)陪同運動可到住家以外的安全地點 | 請外籍看護的家庭不再被擋在日照門外;送長輩去日照的接送補貼變多;營養師到府次數變精、單次含金量提高 |
| 2026/1(第二波) | 給付對象擴大:未滿 50 歲的失智症者納入;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(PAC)收案對象納入長照給付 | 中風後進 PAC 的家庭,長照資源可以提早接上,出院銜接不再空窗;年輕型失智家庭正式有了名分 |
| 2026/7(第三波) | 智慧科技輔具租賃上路:輔具給付新增「第二組」每 3 年 60,000 元,涵蓋移位、移動、沐浴排泄、居家照顧床、安全看視五大類租賃項目;與原「第一組」40,000 元擇一申請 | 電動床、移位機等高價輔具改租不用買,狀況變了隨時換;但兩組只能選一組,申請前先盤點需求 |
資料版本:2026-07-17 查核|依衛福部 114 年 6 月 19 日修正公告(衛部顧字第 1141961114 號)
各波新制詳解
第一波(2025 年 9 月 1 日):把現有服務修得更好用
這一波沒有大開大闔,改的都是家屬實際會撞到的牆。過去家裡聘了外籍看護工,很多社區服務就用不了;新制放寬後,日間照顧和家庭托顧這類「一對多」的社區服務,可以在原核定額度內使用——白天送長輩去日照,看護同時處理家務或休息,是許多家庭最實際的組合。交通接送與營養照護的調整,則是把單價與組合次數往「更符合實務」的方向修。
第二波(2026 年 1 月 1 日):把更多人接進來
對中風家庭最重要的是這一波:PAC(急性後期整合照護)收案對象納入長照給付。過去 PAC 期間與長照申請常有銜接空窗,家屬得自己扛過渡期;納入後,復健銜接資源可以提早佈局。另一個重點是未滿 50 歲的失智症者納入給付——年輕型失智發病時多半正值家庭經濟支柱年齡,及早介入對整個家庭的意義重大。
第三波(2026 年 7 月 1 日):高價輔具改用租的
參考日本的輔具租賃制度,新增「第二組」給付:每 3 年 60,000 元,可用於租賃移位、移動、沐浴排泄、居家照顧床、安全看視五大類智慧科技輔具。對照顧家庭的實質意義是:電動床、移位機這類單價數萬元的設備,不必一次買斷;長輩狀況變化時,可以換租更合適的型號。要注意的是第一組(傳統的購置與修繕,40,000 元)與第二組只能擇一,而且 2026 年 6 月底前已領過第一組給付的,要等照顧計畫核定日起滿 3 年才能改申請第二組——申請前建議先和個管員把 3 年內的需求盤點清楚。
額度會怎麼算、自己要負擔多少,可以用長照額度試算器直接試算。
資料來源
衛生福利部「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」部分條文修正,114 年 6 月 19 日發布(衛部顧字第 1141961114 號),分別自 114 年 9 月 1 日、115 年 1 月 1 日、115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行政院 114 年 12 月 31 日核定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3.0(115–124 年)」。衛福部長照專區(1966 專線)政策總覽與「申請長照服務」頁。查核日期:2026-07-17。